黑龙江的一位投保人为了骗取保险900多万元,砍掉了自己的两根手指,并拒绝重新接合。其结果就是保险没到手,损失了两根手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交2万元的罚款。
今年七月到八月间,邵某某先后在伊春市区几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总保额达900多万元。2018年8月15日,邵某某向其所投保的多家保险公司报案,称他在家不小心砍断了自己的大拇指和食指,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伊春银保监分局在邵某的理赔案中发现了不少疑点。伊春银保监分局于2019年11月初向伊春市公安局报案。伊春市公安局成立由伊美分局经侦大队、刑侦大队工作人员组成的专案组,由市公安局法制处负责案件调查。
工作组迅速制定了调查方案,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得知邵某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告知邵某某,他被砍断的手指有再植接合的可能,邵某某本人和家人却表示不需要重新接合。警察在对邵某某进行盘问时,邵某某称砍下的手指已被丢弃。那些不合常理的话引起了警察的怀疑。后来,警察在邵某某家冰箱里发现了被砍下的左手拇指和食指。离断手指DNA经伊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鉴定与邵某某本人DNA一致。警察多次请邵某某详细讲述砍断手指的姿势和砍中手指的方式,并对现场情景进行模拟,结果民警发现,按照邵某某讲述的方式所造成的手指创伤面与被砍的手指创伤面不一致。
经过研究决定,民警带邵某某离断手指到哈尔滨市相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成伤机理、毒物鉴定,经鉴定邵某某离断手指的拇指为锐器二次砍伤形成,食指一次砍伤形成,鉴定邵某某离断手指中残留麻药成分利多卡因成分。
伊美公安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邵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此时,心存怨恨的邵某某依然大呼小叫,对自己的自残手指头骗保拒不承认。
到2020年10月30日,伊美公安分局以保险诈骗(未遂)罪对犯罪嫌疑人邵某某依法立案侦查。2010年12月21日,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邵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伊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邵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构成保险诈骗罪,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邵某没有获得保险金的情况下,便被伊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现进行了欺诈投保,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属于保险诈骗未遂。在公安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邵某某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邵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邵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无异议,并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时也无异议。邵某某因保险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伊春监管分局(银监分局)带领多家保险公司老总来到伊春市公安局,向伊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献上了锦旗。谢谢警察竭尽全力的工作,侦破了邵某某的自残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