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景德镇监管分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进行了公开处罚信息。
违规事由是因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中违法违规搭售“贷无忧”保险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处以以下处罚: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被中国银保监会景德镇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黄绯、赵健、施腾飞、周琦分别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