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7月26日国家医保局已对外公布《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通知》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要求各地积极采取管用高效措施办法,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并主动做好宣介工作,切实增强参保民众的获得感。
后续,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晚上生育保险的政策措施,巩固参保覆盖面积,确保待遇及时享受,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管理效能,适应生育政策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