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卖保险的又被罚了,你开心吗?
还记得上次的那个锅具吗?锅具!平安人寿业务送锅客户被罚1000块……2019的故事还没有冷却,2020年的新的吹牛导致的悲剧又上新了...... 7月28日,青岛银保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虚假宣传”被处以5万元罚款,涉事员工杨四白等5人合计被罚22000元。 7月6日,青岛银保监局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并对其员工王涛罚款1万元。 早在今年1月初,湖北银保监局曾针对华泰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员工在朋友圈发布违法信息的行为开出5张罚单,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三类误导行为: 01 饥饿营销类 包括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 02 夸大收益类 包括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 03 曲解条款类 包括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加重了消费者的不信任感,为后期服务、理赔、退保等埋下隐患,也损害了保险业及从业人员的形象,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防坑防骗,我将摘取《中国银行保险报》中对于朋友圈违规营销的各种现象,希望大家能够清楚认知,并能够顺利防骗..... 关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曲解片面宣传已生效法律法规,如: “保险公司不得破产” “保险可避债避税” “保险是不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宣传未生效的法律法规,如: “遗产税将开征”。 ➤捏造虚假政策信息或利用监管新政销售、炒停,如: “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 “部分重大疾病将被列为免责病种” “监管文件要求,此类产品将停售” “监管已发文,此类产品价格要上调”等。 关于公司股东、经营状况 以及过往经营成果 ➤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下,对公司过往业绩或保险产品作虚假或夸大表述,如使用: “世界级”“国家级” “最高级”“最有价值” “最佳”“最强”“最优” “市场唯一”“独一无二” “史无前例”“性价比最高”等。 ➤使用与事实不符、没有来源、未经核实和禁止披露的数据和信息,如 未经核实的重大疾病生存率 肿瘤发生率 意外事故 理赔数据等。 ➤对外发布的公司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与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不一致,如: 合作项目、商业模式、战略规划 未来发展情况的不实描述、预期描述。 ➤擅自利用学术机构、社团组织、专业人士等名义私自作推荐或片面比较,诱导消费。 关于印制、传播销售宣传培训资料 ➤未经总公司“授权”擅自设计、印刷、编写、制作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展板或其他带有公司LOGO的行销辅助品。 ➤摆放、张贴、展示、放映、传播不符合规定的销售话术、宣传资料、培训课件。 ➤通过微博、微信、博客、QQ等自媒体转发、编辑不符合规定的销售宣传培训资料。 关于同业诋毁 ➤利用监管处罚信息、媒体负面报道、社会突发事件等,恶意贬低、诋毁其他保险公司、人员、产品、形象和信誉。 ➤通过恶意贬低、诋毁其他保险公司人员、产品、形象和信誉,诱导客户非正常退保、转保、投诉,破坏行业社会形象。 关于买保险赠礼品 ➤以送礼物、送礼金、送保险等方式诱导或误导销售,如 “现场签单送好礼” “赠送旅游名额” “开户**元,即送好礼” “额外赠送”、“附加险免单” “送你一个*%的活期账户” “买保险送礼品” “买商品送保险”。 ➤以中奖、抽奖等方式诱导或误导销售,如: “恭喜您,中奖了,现在买保险正是好机会” “现在投保就有机会参加抽奖”。 ➤以保费打折、费用或佣金返还等方式诱导或误导销售,如使用: “大红包”、“小红包” “保费打折”、“价格特惠” “即交即返”、“返还首期佣金” “返利返佣”等。 关于保险产品性质 ➤混淆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如使用: “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 “复利滚存”、“年存**,固定返**” “投资计划”、“最安全最稳健的理财产品” “随用随取”、“开户”、“本金” “利息”、“存入”、“储蓄”、“攒钱” “取钱”、“返本”、“活期账户”等用语。 ➤混淆保险产品的开发主体,如使用: “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 “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 “合作开发产品”、“银行存款”等。 关于保险产品责任与收益 ➤未按合同条款说明保险责任,曲解或夸大保障范围,如: “什么都能保” “什么都能赔,花多少报多少” “社保不报我全报”。 ➤以历史较高收益或保险合同未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如: “保底2.5%,现在5%” “年收益5.5%,稳赚不赔” “有保底,结算高” “保证收益5%” “收益率不低于4.5%”。 ➤夸大保单质押贷款(含保单借款)功能,以保单质押贷款为噱头诱导客户购买保险,未如实介绍还款周期及借款金额计算方法,如“随用随取”。 ➤使用比率性指标把本公司保险产品收益与其他保险公司产品或银行、国债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进行简单、片面的比较,如: “分红远远高出银行同期利率” “分红高,有保障” “分红加生存金,合起来比银行利息高” “结算利率远高于*年期国债利率” “我的工资放这里,比存银行都划算”。 ➤未严格按照高、中、低三档进行红利演示,片面强调高收益,未介绍分红险红利分配的不确定性、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连险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及初始费用扣除情况。 关于炒停与限购 ➤基层机构、销售团队或销售人员擅自宣称产品停售; ➤炒停或限购期过后,宣称延期销售或一段时间过后,继续销售原产品; ➤炒停期间宣称该产品是最好的,新产品推出后宣称新产品更好; ➤以产品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使用: “ 停售”、“下线”、“退市” “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仅此一天”、“最后*天” “抓住最后机遇” “今天不买,明天就涨价” “领导审批才能买”等; ➤以限时限量购买为由进行宣传销售,使用: “秒杀”、“全国疯抢” “限时限量”、“抢购” “特供”、“只卖*个亿” “卖完即止”、“刷押金占名额” “先刷押金,我替你垫交保费”等。 关于违规使用客户信息 ➤擅自发布或转发涉及保险消费者个人隐私的信息。 其他违规情形 ➤向客户宣传非保险理财产品。 ➤过度宣传商业保险功能、贬低社会保险。 行文到这里时,空空也出一身的冷汗,自查了一下,空空好像也有过一些小小的问题,虽然产品才几百块钱,总归是有一些不太好的...... 推荐产品时,说是最好的,虽然没有把它与其他产品做比较,虽然只卖了100块钱,确实用到了“最”的字眼,自查问题并将文章下架,以谢众人..... 回到文章前面的案例,那些被罚的人,真心不冤,作为保险业务,言行均是要谨慎的,那些烂大街的套路,不能默认为正常...... 对于那些陈旧的保险发展套路,陈旧的保险思想,夸大哄骗欺瞒的东西不能习以为常,而是要给予清除,打击,肃清,还保险行业一片青天...... 保险行业要想有更好的购销环境,改变就要从每个个人慢慢来调整,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人,应该被正气淘汰出局.....
市场淘汰机制最终建立,还是要靠【民众】的觉醒,当老百姓都知道如何选择保险,知道哪些坑可以轻松避掉的时候,中国离保险强国就不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