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12月10日,2021年度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开始申报。稳岗返还对象:在兰州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受理审核机构:2021年度兰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受理审核工作由本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社保经办机构负责,高新区参保单位统一由城关区负责审核。
以下是申报条件:
1、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明非严重失信单位,非“僵尸企业”。
2、2020年度新参保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其他单位2020年度足额缴纳失信保险费。
3、上年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单位上年底未裁员或裁员人数不超过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他单位上年度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