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违规!平安财险总公司及4家分支公司遭罚 合计罚款220万元
保险新闻8月12日报道,中国银保监局对平安财险总公司及4家分支公司存在的虚列理赔服务费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其他利益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合计处以179万元的罚款,另有6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41万元。 经保险资讯核查,平安财险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未按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承保商业车险 平安财险2017年至2018年6月承保的车险业务中,按非营业车辆性质承保营业车辆商业保险的业务共计1234笔,涉及商业险保费482万元。时任车险部负责人朱曦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手续费支出未分摊至各分支机构 2017年1月至12月,平安财险把本应在分支机构核算的车险手续费支出在总部本级“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手续费支出”科目下列支。其中,部分分支机构2013年12月以前承保的车险批退保单的应收手续费,涉及金额6,014.31万元;平安人寿代理销售平安财险车险的代理手续费,合计20,301.28万元,涉及平安财险广东、四川、河南等25家分公司294余万份保单。时任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杜建国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其余分支公司方面,2018年1月至7月,平安财险惠州中心支公司以查勘费名义虚列费用向11家车行支付106.48万元,用于补充前端手续费。时任平安财险惠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李现彬,统筹车险运营管理并分管客服理赔部,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018年5月至7月,平安财险天津西青支公司以查勘费名义虚列费用向7家车行支付168.38万元,用于补充前端手续费。时任平安财险天津西青支公司总经理孙志国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017年,东莞分公司以咨询费名义向4家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或商贸公司支付45.53万元,上述款项实际用于购买车载冰箱、车载净化器等物品赠送给客户。时任平安财险东莞分公司副总经理陈睿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017年10月至11月,平安财险济南第一中心支公司根据与某商城签订《防预用品采购框架协议书》,采购了单价为799元的盯盯拍行车记录仪1102件,总金额为88.05万元,相关费用在“营业费用-防预费”列支。上述行车记录仪的实际赠送对象全部为平安车险投保客户。平安财险济南第一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闫金萌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平安财险总公司对判罚的两项违法行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认为已及时整改,要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此,银保监会复核认为,“未按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承保商业车险”这一违规行为中,非自查主动上报,且检查期间完成整改不构成法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条件。综上,对第一条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但对于“手续费支出未分摊至各分支机构”这一项,考虑已经自查整改,并主动向检查组报告,未造成危害后果,对申辩意见部分予以采纳。
综上,对平安财险总公司处以罚款75万元,责任人朱曦警告并罚款10万元,杜建国警告并罚款5万元;平安财险惠州中心支公司罚款27万元,李现彬警告并罚款5万元;平安财险天津西青支公司罚款32万元,孙志国警告并罚款6万元;平安财险东莞分公司罚款20万元,陈睿警告并罚款7万元;平安财险济南第一中心支公司罚款25万元,闫金萌警告并罚款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