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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新规放万亿资金入市?险企“有权不用”动静不大

发布时间: 2020-07-27|浏览量:716

有的调升,有的调降;资本约束下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能力已成为险企发展的“试金石”。

近日据保险新闻介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对保险公司权益投资进行差异化管理。

新规出台,差异化监管比例成为市场关注焦点。根据《通知》,将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明确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最高可到占上季末总资产的45%。

这也意味着,过去30%的统一比例将被突破,更加精细化的监管即将来临,不少险企也将迎来权益投资的调整。

哪些险企将面临着权益资产比例的调整?新规的实施又将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

险资迎新规万亿资金来袭?

保险资产了解到,按此前规定,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比例一律遵循30%的上限;而新规则改变了过往“一刀切”的要求,将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划分八档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最高可到占上季末总资产的45%。

针对以往出现的盲目投资、投资冲动带来的过度投资、频繁举牌等不理性行为,《通知》在现有集中度指标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银保监会另有规定或经银保监会批准的除外。

对应来看,潜在入市增量资金将大幅提升。银保监会数据显示,保险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末权益类资产运用余额为4.38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22.6%,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20.19%。

西部证券根据《通知》对2020下半年增量资金做出预估,其基于2019年保险业权益类投资占总资产比例为23.8%,同时,基于近五年保险总资产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5.1%计算,2020下半年险资新增权益类配置资金下限有望达9795亿元,上限或至3.66万亿元;而按照银保监会公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数据,权益类资产中,长期股权投资、股票和权益类基金占资金运用金额比例分别为10.1%、8%和2.8%,相当于下半年入市增量资金约为5434亿元-20303亿元。

天风证券则依据《通知》对更为长期的增量资金做出预估。其假设未来三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按每年10%增长,新规之下权益类占比提升至24%、26%、28%、30%四种情形,则理论上分别对应每年股票市场的增量资金为2900亿、3700亿、4500亿、5300亿元。

泰康保险集团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刘挺军表示,银保监会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的规定,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优势,支持实体经济。另一方面,这次的放宽有一个很有创造性的做法,放宽比例按照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差异化的管理,这样也有利于控制潜在的风险。随着投资比例的放宽和政策调整,保险资金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经济新动能成长和培养过程中,促进经济高质量转型和发展。

超70家公司可提升权益投资比例

《通知》发布后,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保险公司需要执行较低的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从这些公司现有资产配置看,实际涉及调降规模的公司数量并不多。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设置了较为灵活的过渡期安排:一是现有投资超过规定配置比例的,应当在12个月内逐步调整到位;超过集中度比例的,不得新增相关投资,但无需卖出。二是对处于风险处置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将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和外部环境,按照“一司一策”的原则,制定更为稳妥的比例调整和过渡期安排方案,平稳有序处理。

哪些险企即将面临调整?

申万宏源根据181家人身险公司、财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2020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和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估算得出:权益投资比例上限可以提升的有73家,维持的有42家,下降的有66家,其中1家不得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

具体来看,上市险企中,人保财险以300.51%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可将投资上限提升至40%,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保险、人保寿险四家人身险公司上限则提升至35%,而平安人寿上限则维持30%;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权益投资比例上限也可提升至35%。

依据《通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200%的公司将被下调权益配置上限。经济观察报记者统计发现,大多数需下调比例的公司2020年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至200%区间段,即诸多公司需将权益投资比例上限降至25%。

记者基于保险公司2020年一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报告进行统计发现,瑞华健康、华贵人寿、德华安顾人寿等33家人身险公司,以及富邦财险、易安财险等14家财险公司的权益投资比例上限为25%。此外,2020年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150%之间的公司包括利安人寿、信泰人寿、弘康人寿、中融人寿、华夏人寿、恒大人寿、富德生命人寿、上海人寿等15家人身险公司,以及渤海财险、中煤财险2家财险公司,这部分公司权益投资比例上限为为20%。另外,2020年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排在末位的中法人寿,则会被要求下调权益配置上限至15%。

信号作用明显

事实上,监管层已多次发声鼓励险资入市,银保监会在年初发布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在优化融资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从政策上看,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曾几度进行调整。2010年8月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险企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为20%,2014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将险企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调整为30%,而此次新规发布后,则再次上调比例至45%,并实行差异化监管。

经济观察报记者对近年来头部险企的权益类投资占比进行了统计,从保险行业新闻数据来看,继2010、2014年发布规定后,险企权益资产配置比例的确有一定幅度提升,但占比高值一直在20%以下。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9年,保险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占比分别为11.06% 、15.18% 、13.28% 、12.3% 、11.7%、13.15%,若再将长期股权投资合计,保险行业权益类投资平均水平在20%左右。以2019年险企资金运用数据为例,截至年底,险资配置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期股权投资合计占比约为23.8%,但几家上市险企的2019年数据却还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新华保险、中国太保、中国人保的权益类投资占比分别为 17.8%、16.95%、19.5%、19.3%、15.7%、11.8%,均未达到20%。

兴业证券分析师张博对此表示,由于当前保险公司固收类资产的实际收益率一般可达4%以上,比较容易满足5%的长期投资收益率假设,所以公司提高投资风险增配权益资产的动力较小;因此,即便新规将配置上限提升,但各公司在短期内也不会明显增加权益类资产。

中金公司分析师则表示,在保险公司运营中真正决定股票配置比例的限制来自于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偿付能力监管要求对于股票资产有较高的风险资本要求),而不是权益类投资监管比例上限。目前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行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45%、234%,也即是行业实际权益资产比例在原有30%监管上限内;因此,在未大幅改变行业偿付能力的情况下,新规对大多数保险公司股票配置的实际影响有限,“新规也更不等同于保险资金加仓股票”,中金公司分析师如是说。“我国经济韧性强、政策空间大的基本特点没有改变,国内股市长期向好的逻辑继续强化,会一直关注权益市场机会,但短期内很难立刻做出决策”,一位保险投资人士表示,毕竟投资需要真金白银自负盈亏,不同险企可能根据自身条件采取不同策略。

长城证券分析师刘文强称,新规带来的长期性资本市场改革,将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带来更多资本性资金,真正发挥长期资金的资本市场稳定器、压舱石的作用;对保险公司来说,也将有助于其化解低利率环境之下的利差损问题,通过加大优质资产投资,如高分红标的与举牌行为,减少周期性的波动。

兴业证券张博认为,从超长期逻辑看,根据发达保险市场经验,随着10年期国债收益率的长期下行,增配权益资产和海外资产(主要是海外权益资产、新兴市场债券)是长期趋势。此次新规抬高了多数上市险企权益资产配置上限,或可降低市场对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行利弊险企投资端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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