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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

发布时间: 2020-07-16|浏览量:757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推动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互联网平台联合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

会议全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要求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应对疫情冲击和发展环境变化,必须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双创,以新动能支撑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尤其是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要加大对创业创新主体的资金、用地等支持。政府投资的孵化基地等要将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提供。对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跨区域融通发展平台。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推动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互联网平台联合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会议强调,要促进加强数理化和生物等基础理论研究,提升国家创新能力。

会议指出,截至7月中旬,今年新增3.7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已发行2.24万亿元、支出1.9万亿元,全部用于补短板重大建设,对应对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要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质量。要优化债券资金投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细化预算法有关规定,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特别是为确保公共财政节用裕民,对财政支出向社会公开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一般性转移支付公开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公开细化到地区和项目,单位预决算支出公开到项、基本支出公开到款,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按规定公开。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时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转移支付。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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